变更的目的
新版标准中“领导作用”强调*高管理者应该发挥的作用,而对于“*高管理者”的理解,标准中给出的解释容易让人误解。在GB/T19000-2016 3.1.1条款定义中,*高管理者(top management)是指在*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这与传统的理解不一致,既然是“*高”,意味着只有一个选择,在一般组织里通常指负责运营的总经理或者总裁或者能够控制组织的董事长,其他班子成员虽然也称高层领导,但是不能称之为*高管理者。所以,标准要求*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应该理解成一把手负责。这就是新版标准舍弃“管理者代表”而直接明确*高管理者职责的主要目的。
 
组织实践
1、充分发挥*高管理者的作用
*高管理者带领高层领导要进行充分的内外部环境分析,确定组织的使命、愿景、价值观,负责建立组织统一的目的和方向,确定组织的质量战略。与此相关的*高管理者的决策,就是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过程的输入。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实际工作中*高管理者在资源的提供和协调推动效果等方面,作用要大于管理者代表。 
 
2、岗位、职责、权限
新版标准中*高管理者应确保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把管理者代表原有的职责和权限重新分配,可能分配给某一位管理者,也可能分配给不同的管理者,各个管理者按照角色和职责分工主动行使权限,承担各自的责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见新版标准5.3如下内容。
a)确保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确保各个过程获得预期输出(可以采用不同分管领导负责,保证有效输出)。
c)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特别向*高管理者报告(分管领导根据不同过程分别报告,并逐一解决)。
d)确保在整个组织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各自从不同方面关注,如研发输出质量、采购质量、制造质量等)。
e)确保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证其完整性(事业部制或流程变更时尤其需要关注)。 |